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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不当申请规制研究——兼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的适用

董妍

河北法学2022,Vol.40Issue(9):P.142-158,17.
河北法学2022,Vol.40Issue(9):P.142-158,17.DOI:10.16494/j.cnki.1002-3933.2022.09.007

政府信息公开不当申请规制研究——兼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的适用

董妍1

作者信息

  • 1. 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2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申请权不当行使/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优先适用/裁判方式/中立审查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董妍..政府信息公开不当申请规制研究——兼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的适用[J].河北法学,2022,40(9):P.142-158,17.

基金项目

2018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诉的利益认定标准实证研究”(18CFX026) (18CFX026)

河北法学

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1002-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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