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对"以审判为中心"的逾越及其防范OACHSSCD
The Overstepping of Trial-centeredness by Plea-bargained Leniency and Its Prevention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得大部分案件通过简易或速裁程序审结,追求刑事司法的效率价值,这与要求实现庭审实质化以确保司法公正的诉讼体制改革,即"以审判为中心"存在一定的冲突."以审判为中心"是诉讼程序和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理应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立法等过程中发挥指导性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立不应违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在认罪认罚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诉讼程序重心的前移、辩护空间的限缩和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等逾越"以审判为中心"的表现,有必要通过保证…查看全部>>
俞育标;胡天昊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上海200042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政治法律
认罪认罚从宽以审判为中心公正与效率庭审实质化
《丽水学院学报》 2023 (1)
8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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