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生态环境"首违不罚"制度的现存问题与规范路径

生态环境"首违不罚"制度的现存问题与规范路径OACHSSCDCSSCI

中文摘要

生态环境"首违不罚"制度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其不仅与"优化营商环境""包容审慎监管""追求执法效率"等制度基础价值取向相吻合,还是生态优先原则的应有之义、生态环境执法改革的内在要求、环境损害担责原则的具体体现,需在制度设计时予以充分考量.从现有实践来看,我国生态环境"首违不罚"制度存在立法规范层级较低、各地标准不一、"首违不罚"和"无危害不罚"相混淆、各方环境利益难以得到衡平、限缩行政裁量权等多方面的问题,亟须明确"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构成要件的内涵,并从完善有关立法、厘清构成要件、明确裁量权限、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对其进行完善.

陈诚

武汉大学 环境法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

政治法律

首违不罚环境行政处罚免罚清单行政裁量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2)

71-82,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整体系统观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规制研究"(19ZDA16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度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研究专项"粤东海湾生态保护和修复立法研究"(GD22TW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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