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中央管理的逻辑证成和实现路径OA
中央管理作为国家公园管理模式的选择,形成权力上收中央的运行逻辑。国家公园的内涵和属性符合行政法上公共用公物的基本概念,从中析出的公共用公物权成为论证国家公园中央管理的理论支撑,自下而上的实践反馈和自上而下的体制沿革奠定了现实基础。然而,国家公园试点出现的地方立法权偏离政策目标、央地事权财权划分不清晰和不匹配等问题,依旧影响国家公园权力上收的进程。尽管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上收权力提供了重要指引,但法律原则性和无专门上位法的现状,难以为国家公园中央管理的规范化和明晰化提供直接的规范依据。当前,《国家公园法(草案)》进入征求意见阶段,通过对第五、六条提出修改意见,将国家公园中央管理的思路融入法条设计,成为操作层面加快行使中央立法权、明确事权上收类型和中央财政事权配置等方式的法律依据,进而实现国家公园中央管理从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从宏观宣示走向微观落实的体系化建构。
刘彤彤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政治法律
国家公园国家公园管理《国家公园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央地权力配置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4)
P.53-66,109,110,16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