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动化行政中相对人权利的保护OA北大核心CHSSCD
为适应时代发展,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政府主动在公共行政领域引入数字技术,“自动化行政”应运而生。自动化行政在提升办理行政业务便捷性的同时,因法律语言与机器语言无法完全对应、自动化行政领域的立法欠缺、算法黑箱、算法运算的瞬时性及模型训练的海量数据需求、算法歧视等因素,侵害了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的行使,使个人信息权与平等权的保护面临困境。现阶段可考虑通过完善行政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制自动化行政,设置基本程序要求并细化各类自动化行政的程序来规范执法流程,优化事后救济制度来推进自动化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实现自动化行政中相对人权利的全方位保障。
王春业;周娇娇;
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000
政治法律
自动化行政法治政府数字化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与救济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24 (001)
P.55-65 / 1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研究”(批准号22BFX0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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