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素养的多维分级评价体系研究OA北大核心CHSSCDCSTPCD
[目的/意义]算法社会的发展在为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算法问题,如算法歧视、算法操纵、算法伦理缺失等。算法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算法生命周期中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但对算法设计者、开发者、平台运营者、监管者和社会大众等各主体的算法能力要求并非完全一致。因此,对不同主体的算法素养评价需要适应不同的能力和评价目标。[方法/过程]本研究通过将皮亚杰认知阶段理论的时序阶段划分转化为算法素养评价的等级划分,结合IRT项目反应理论和熵权法,提出算法素养的多维分级评价体系。[结果/结论]通过融入评价等级机制实现评价目标的可调节性,同时以社会大众这一典型主体为例进行算法素养的多维分级评价。
邓胜利;王浩伟;夏苏迪;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经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算法素养皮亚杰认知阶段理论IRT项目反应理论熵权法评价体系
《现代情报》 2024 (003)
P.3-1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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