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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革命时期谭平山“耕地农有”思想的历史演进OACSSCI

中文摘要

民主革命时期,谭平山“耕地农有”思想生发于对中国农村社会的阶级分析和关怀体察,初始循沿“国有农用”的价值理路,后历经变动,蕴含着历史连续性和丰富性。大革命时期,囿于复杂变幻的时局,谭平山为维护统一战线只得暂缓对“耕地农有”过于执着的坚持。大革命失败后,谭平山摆脱双重角色羁绊,于《中华革命党宣言草案》中系统阐述“耕地农有”的目标与策略,规定“变更土地私有制度,由耕者有其田而达于土地国有”,“农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移”,不没收小自耕农和现役军人的土地。解放战争时期,谭平山在保留原有认知及理念的基础上,认同和接受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中给予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条款,其“耕地农有”思想发生本质变化。

王文浩;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政治法律

民主革命谭平山“耕地农有”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

《苏区研究》 2024 (001)

P.101-114 / 1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加强政治建设的百年实践和经验研究”(22AZD022);中国李大钊研究会青年项目“大革命时期李大钊与谭平山农村土地主张的比较研究”(2022QNXM08)。

10.16623/j.cnki.36-1341/c.2024.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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