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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病保险回归基本医疗保险的历史必然性OACSSCI

中文摘要

2009年内生于新农合的高额费用保障政策,于2012年演变为与基本医保分离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下称大病保险)。尽管目标和资金来源与基本医保相同,却交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并最终将大病保险定位于与职工相互保险相对应的补充层次,形成了“同一筹资两个制度层次”的结构。本文分析了将居民基本医保一分为二的大病保险在理论逻辑和实践中不可解的困境,指出大病保险在公平和效率两方面都会产生损失,与社会保险的价值观及大病保险制度安排的愿望相悖。本文指出“有限政府、有效市场”在医疗保险领域的局限性,认为现阶段内生于基本医保制度的高额费用保障政策是必要的,但基于公平统一、高效医保的要求,大病保险回归基本医保制度是理论逻辑和历史的必然。

李珍;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学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保障政策公平医保费率制以支定收

《社会保障评论》 2024 (002)

P.74-8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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