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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地入市”的法治保障OACHSSCD

中文摘要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改革依赖于法律制度的充分供给。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修后有关农地入市的法治现状考察发现,当前农地入市的法治保障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体现在规范供给不充分、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管体制不健全等方面,不足以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充足动能。建议构建农地入市全方面法治保障:(1)规范供给方面,应完善农地入市领域从中央到地方的立法规范,在兼顾公法与私法的基础上,明确和细化现行入市主体、交易方式及收益分配等入市制度内容,加快健全入市的配套制度;(2)运行机制方面,需要明晰入市交易规则,搭建入市交易平台,准确定位政府在市场中的职能,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并强化入市改革的政策信息宣传;(3)监管体制方面,既需要科学开展土地规划工作,也需要地方政府严格审核与把控,形成常态化、全面化监管,确保农地入市全环节在法治轨道上展开。

肖云章;何金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南宁530021广西民族大学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南宁530006

政治法律

乡村振兴土地管理法农地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地方立法法治保障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4 (003)

P.58-66 / 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改革开放40年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实证调查与评价研究”(19CMZ001)。

10.19676/j.cnki.1672-6995.00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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