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用水权交易现状与制度构建OA北大核心CHSSCDCSTPCD
为促进《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于2035年全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的工作目标,针对我国用水权交易仍存在初始分配制度不健全、交易定价机制不完备、用水监测计量与监管尚需加强的现状,分析了现行用水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明确用水权交易内涵的基础上,提出用水权交易制度的构建应当利用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指导用水权初始分配,兼顾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构建标准多元、基准有别的定价机制,建立巡查与抽查制度完善的用水监测计量与监管的具体制度设计。
晋海;冯金皓;
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00
政治法律
用水权用水权交易初始分配制度构建
《水利经济》 2024 (002)
P.51-57 / 7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FXA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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