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同下大江大河水生态治理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内涵与实现机制OA北大核心CHSSCDCSTPCD
针对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的影响范围广、参与者多、具有强制性等特点,将协同理论与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问题相结合,分析了大江大河水生态治理的特征、牵头企业的特殊性以及治理各方之间的关系、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的内涵和特征,构建了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实现框架,并分析了特殊社会责任实现的协同机制。研究结果表明: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的普遍性内涵是指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和部署而需要履行的一种特殊的社会责任,且牵头企业特殊社会责任的实现要依赖于“两方”“三方”“四方”之间的协同,并且需要地方政府和参与企业的参与。
颜雅琦;丰慧;陈先明;李明;
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1100南京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1167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06
环境科学
大江大河水生态治理特殊社会责任牵头企业协同
《水利经济》 2024 (002)
P.92-100 / 9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3GLD00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2018-K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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