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学2024,Vol.42Issue(5):P.42-62,21.DOI:10.16494/j.cnki.1002-3933.2024.05.003
论企业与企业成员刑事责任的分离
摘要
关键词
单位犯罪/企业/企业成员/合规计划/组织管理缺陷分类
社会科学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王志祥,吴超莹..论企业与企业成员刑事责任的分离[J].河北法学,2024,42(5):P.42-62,21.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关系在刑法学中的展开研究”(21BFX009) (21BFX0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防型犯罪的法治体系构造研究”(19BFX06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9BFX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