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实施机制构建:一个分析框架OA北大核心CHSSCD
由于公共部门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简称“财报”)审计一旦实施,审计机关将面临棘手的背书风险。为化解此风险,本文构建了一个授权承办的实施机制:在审计机关授权和监督下,内审机构承办现场审计工作,随后内部审计协会组织专家对现场审计工作底稿的结论进行评议和标准完善,并向审计机关提供有证明效力的复核报告。本文分析了构建该机制的必要性,解释了制度依据和质量治理策略,并运用经济治理理论,重点阐释了内部审计协会主导质量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该机制能改善标准执行和标准定制,从而促进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公共部门的监督,有效降低审计机关的背书风险。
陈敏;袁天荣;郭凤颖;
武汉商学院会计学院,武汉430056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商学院,武汉43022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武汉430073康考迪亚大学约翰·莫尔森商学院,加拿大魁北克蒙特利尔H3G 2V4
经济学
政府部门财报审计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经济治理理论
《财会月刊》 2024 (008)
P.73-79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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