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4,Vol.38Issue(3):P.29-38,10.
劳动仲裁裁决文书何以实质生效:以社会保险补缴为中心
摘要
关键词
社会保险争议/裁决文书实质生效/社会保险补缴/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分类
社会科学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穆随心,黄晶晶..劳动仲裁裁决文书何以实质生效:以社会保险补缴为中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4,38(3):P.29-38,10.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的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BFX191) (项目编号:20BFX191)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领航人才培养项目“见微知著:陕西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评估研究——基于S-CAD方法”(项目编号:LHRCCX232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LHRCCX2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