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湘西少数民族的制度性生态民俗OACHSSCD
制度性生态民俗是指以制度规则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民俗,属于非正式制度的范畴,相对于普通生态民俗而言,具有规范性、补充性和调整性等典型特征。以调整对象和规制目的为依据,可将湘西的制度性生态民俗大致分为三大类型:一是主要调整“人-神”关系的自然禁忌型生态民俗,如苗族的枫树禁忌民俗;二是主要调整“民-民”关系的村民公约型生态民俗,如禁止越界砍伐林木的苗族榔规;三是主要调整“人-天(自然)”关系的技术规则型生态民俗,如侗族的“林粮间作”民俗。在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国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应增强对制度性生态民俗的文化自觉,推进湘西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高翔;成辉;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00083
哲学
生态民俗环境习惯法自然禁忌村规民约生态文化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002)
P.35-41 / 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法学阐释研究”(23AFX022)。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