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善治痰者不治痰而治气”探讨朱丹溪运用调气法治痰规律OACSTPCD
元代医家朱丹溪对于痰证的论述尤为翔实,治疗痰证时立法得当、用药灵活,倡导“善治痰者,不治痰而治气”,旨在强调气机平衡在痰证治疗中的关键作用,通过疏畅气机而达到痰自化的治疗效果。根据整理比较朱丹溪治痰相关医案中所载调气药物与化痰药物的使用频数与占比,将朱丹溪调气化痰法归纳为“不治痰而治气”“治痰兼治气”“治痰先治气”三类,即治疗痰证时或独用调气药物,或化痰药物辅以调气药物,或调气药物辅以化痰药物等3种情况。朱丹溪这一主张为中医药在痰证治疗中的应用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丰富了中医药的临床实践。
丁冬;李定祥;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长沙410208
中医学
痰证朱丹溪调气治则治法
《中医药导报》 2024 (005)
P.156-160 / 5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2020XJJJ005)。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