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动物诊疗机构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案的评析与思考OA
2021年7月,A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宠物医院涉嫌将人用药品用于宠物治疗。经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经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作出“罚款3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本文对该案件的适格主体、违法事实、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处罚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点评,并对案件进行了分析与思考,提出了增加兽药供应、加强兽药市场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等对策建议,以期为同类案件的查处提供参考。
李科;聂昂;
怀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南怀化418000怀化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湖南怀化418000
畜牧业
动物诊疗人用药品监督执法思考
《中国动物检疫》 2024 (007)
P.49-5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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