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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创设中国特色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制度OACHSSCDCSSCI

The Regulation on Ecological Protection Compensation:Establishing a System of 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中文摘要

我国已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耕地等领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以及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建立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已有20多部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规定了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条款.但是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所涉补偿范围、补偿原则、受偿主体、资金投入、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绩效考评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要求不一,在实践中存在着生态保护补偿领域、范围和补偿标准不平衡的现象.《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共通性事项和一般规则作出全方位、一体化的规定,明确了政府主导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体制机制,确立了生态保护补偿的基本原则、主体范围和补偿方式,规定了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3类补偿机制,完善了生态保护补偿运行保障和监督管理体制.《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制度,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基础性、综合性行政法规.

李晓慧;汪劲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立法专家组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

《环境保护》 2024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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