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涉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裁判结果影响因素研究——基于345份判决文书的实证研究OACSSCICSTPCD
数字化服务在公共图书馆的各项职能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因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紧密相关,产生不少争议。利用345份生效判决文书,考察公共图书馆涉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裁判结果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图书馆级别,图书馆是否实施镜像搭载、链接提供两种行为模式,法院是否采纳事前审查、事中限制、事后补救、采购使用4种裁判根据,与裁判结果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基于上述分析结果,为消弭公共图书馆与权利人之间的矛盾,公共图书馆自身应重视镜像搭载过程并加强意识转变,图书馆行业应将法律因素纳入评估定级的考量,法律层面应重视、修改合理使用制度,并完善和激活避风港规则。
张健;孙畅;王筱盈;
江苏大学法学院,镇江212000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公共图书馆数字图书馆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影响因素
《数字图书馆论坛》 2024 (008)
P.80-88 / 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编号:23FTYB001)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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