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保护:机制改造与政策调适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新业态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但新业态下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保护机制依然面临着政策吸引力不足和难以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挑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养老保险政策对新业态的适应性与对劳动者的吸引力,是健全新业态劳动者养老权益保护机制的路径选择。为此,应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新业态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保护机制改造的基础,以低准入门槛增强政策的可及性和吸引力,将“职工—居民”二元养老保险框架下的个人账户优化改造为个人工作账户,以养老保险资金的便携性适应新业态劳动者就业的流动性,有效构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工作账户”的养老保险权益保护新机制。在新机制下,通过调适参保费率、缴费基数和转移接续政策形成适配性方案,为新业态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保护确定底线基准,平衡新业态发展壮大的正当性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适当性,从而进一步激活和释放新质生产力。
岳宗福;
山东工商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经济学
新业态劳动者养老保险新质生产力数字时代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24 (005)
P.38-48 / 1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关系转续与制度衔接机制研究”(18YJAZH122);山东省工人运动研究会课题“基于扎根理论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案例研究”(SDGY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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