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伦理·法律:虚拟数字人在体育领域应用的三重考察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CSTPCD
虚拟数字人与体育的融合发展在创造新机遇的同时,亦引发系列风险,及时对相关风险予以关注和反思,有益于规范虚拟数字人在体育领域的应用。本文基于对虚拟数字人的概念界定,梳理其在体育领域应用的概况,继而分别从技术、伦理、法律3个维度考察虚拟数字人与体育融合发展中潜藏的风险,并据此提出纾解路径。研究认为,虚拟数字人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体现出卓越的技术效能,但仍面临三重风险:在技术维度,虚拟数字人存在数据偏差、算法黑箱等缺陷;在伦理维度,虚拟数字人创设的数字生命涉及“数字永生”以及“物质身体”式微的隐忧;在法律维度,虚拟数字人可能面临侵犯个人隐私权、增加犯罪概率等风险。鉴于此,基于“技术-伦理-法律”的治理框架,提出虚拟数字人在体育领域应用的风险纾解路径:优化数据采集和算法设计以提高技术研发标准,普及科技伦理教育以创设协同治理环境,秉持法律治理思维以促进法律保障与救济,旨在最大限度释放虚拟数字人在体育领域的“正向技术性”溢出效应。
郭江浩;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200241
教育学
体育虚拟数字人人工智能元宇宙伦理体育法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4 (005)
P.131-137,144 / 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1BTY05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4CXTD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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