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的对策研究OA
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环境统计、自行监测等多项环境管理制度,其中以排污许可为监督管理的核心制度。2016年以来,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取得一定进展,但“一证式”管理地位尚未完全得到体现。通过多方调研企业排污许可管理落实与执行情况发现,尚存在未实现排污许可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的作用有限、实际排放量不统一等问题。为推动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落地,建议统筹建立一体化环保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实现“一证式”管理效能、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统计中实际排放量数据“归一”落地等。
冉丽君;欧阳振宇;范巍;牟睿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
环境科学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对策建议
《油气田环境保护》 2024 (5)
P.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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