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与我国粮食法律制度的完善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粮食产业又是农业的基础。直面弱势产业的天然缺陷,发展气候智慧型粮食产业,法律手段必不可少。粮食法应当革新立法理念,将碳排放消减、碳运行平衡、碳吸收优化作为“双碳”目标要素,以生态良好为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此同时,加强权利配置重组,促进环境权、食物权的法定化,实现环境权与食物权的有机统一。立足我国国情,结合《粮食安全保障法》,夯实立法理念、权利配置、治理模式等总则性规定,构筑三大制度体系:一是碳排放消减制度。强调源头处置,聚焦温室气体控排、降低能耗两大关键问题,促进节约减损。二是碳运行平衡制度。碳运行处于中间环节,应强化碳监测、碳追溯,积极推进碳市场交易。三是碳吸收优化制度。适用于末端治理,必须加快固碳增汇,促进碳循环利用,有效履行碳责任。回应“双碳”目标,完善粮食法律制度,是推进“双碳”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应有之义。
曾晓昀;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广东广州510450
政治法律
粮食粮食法律制度粮食安全《粮食安全保障法》碳排放“双碳”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005)
P.89-98 / 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2BFX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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