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用制度选择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OA北大核心CSSCICSTPCD
作为中国生态文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信用制度内涵丰富,类型多样,是拥有强制型、选择型、引导型的制度工具。为推动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环境信用制度选择面临困境。该研究基于2003—2021年数据,理论探讨影响环境信用制度的因素,分别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绿色信贷指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出台实施构建环境信用监管制度、绿色信贷制度、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准自然实验,采用空间倍差法分析环境信用制度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关系。研究发现:(1)尽管单一型环境信用制度在一定程度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但组合型环境信用制度未起到“1+1>2”“1+1+1>3”效果。(2)影响环境信用制度的关键因素是内生交易成本,当内生交易成本过高时,环境信用制度“宁缺毋滥”;当内生交易成本忽略不计时,环境信用制度“多多益善”;当内生交易成本处于中间位置时,需要权衡选择单一或组合型环境信用制度。(3)信用环境是环境信用制度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调节变量,法制环境对环境信用制度支撑力偏弱。加强法制、信用环境建设,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是释放环境信用制度潜力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应着眼制度替代加强环境信用制度选择,着眼制度互补加强环境信用制度耦合,着眼制度冲突加强环境信用制度协同,着眼制度空缺加强环境信用制度查漏补缺,着眼定性定量完善环境信用制度绩效评价。
陈海盛;沈满洪;
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浙江杭州311300 浙江省信用中心,浙江杭州310007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浙江杭州311300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1300
环境科学
环境信用制度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内生交易成本EBM模型空间倍差法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24 (010)
P.106-115 / 10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中国大地的生动实践研究”(批准号:2022JZDZ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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