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空气质量达标的固定源排放标准研究OA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基本达到二级标准,但细颗粒物(PM 2.5)仍然超标,主要由二次污染导致,超标主要发生在采暖期,且呈区域性。固定源为主要排放源,其排放标准为基于技术的排放标准,也就是固定源排放控制的全部技术要求。然而,源于美国固定源基于技术的排放标准的制定模式,既跟不上我国产业的发展速度,也跟不上空气质量改善的要求。因此,建议制定城市(或区域)基于空气质量达标的排放标准,主体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固定源污染物年度日排放量减排目标制定,日空气质量管理绩效评估等。配合PM 2.5前体物减排交易计划,政策体系可行。基于技术的固定源排放标准,交给行业和企业,作为推荐性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宋国君;习婧欣;方丹阳;苏梦缘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北京100872中国人民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北京100872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750001北京中学,北京100018
环境科学
空气质量固定源排放标准日排放量排放交易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24 (5)
P.2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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