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尊重自然”的证明——基于西方生态伦理与中国传统生态伦理的比较分析OACHSSCD
西方生态伦理关于“尊重自然”的证明以自然科学对“自然”的描述为逻辑起点,其基本逻辑可以简化为从“是”到“应当”的证成。而中国传统生态伦理则从“我”出发,通过“顿悟”“集义”的路径得出“事天之孝”的结论。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发现,西方生态伦理与中国传统生态伦理在“尊重自然”的文化传统、论证逻辑与论证方法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提出了一条优于西方生态伦理的关于“尊重自然”的论证路径,为当下中国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提供了重要启示。
王宽;
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10169
尊重自然西方生态伦理“事天之孝”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004)
P.8-13 / 6
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形象建设的理论构建与实践路径研究”(L21CKS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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