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性人格与创新行为的关系:基于趋利-避害框架理论的实证研究OA北大核心
员工的创新行为能为员工个体和组织带来益处,但同时也会给员工带来较大风险,而现有研究未解决员工在面对潜在风险时仍会表现出创新行为这个问题。本文基于趋利-避害框架理论,通过163个团队的489份数据,探讨了趋利型/避害型主动性人格影响员工不同类型创新行为的内在作用机制和边界条件。研究发现,趋利型主动性人格通过机会发掘动机间接影响增益型创新行为,而避害型主动性人格通过问题发掘动机间接影响避害型创新行为。团队内授权氛围不仅会调节趋利型主动人格与机会发掘动机的关系,还会进一步调节趋利型主动型人格通过机会发掘动机间接影响增益型创新行为的关系。同时,团队间竞争氛围可以调节避害型主动人格与问题发掘动机的关系,进一步调节避害型主动型人格通过问题发掘动机间接影响避害型创新行为的关系。本文在理论上有助于澄清主动性人格的实质及其对不同类型创新行为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为提高企业创新行为管理水平提供管理启示。
严鸣;赵楚铃;朱瑜;邬金涛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632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632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632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经济学
主动性人格创新行为趋利避害框架理论团队内授权氛围团队间竞争氛围
《管理工程学报》 2025 (2)
P.41-56,1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719220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227205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BGL126)。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