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困境与优化路径OA
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催生了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由于新业态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的用工关系发生了重大变革,新业态从业人员面临着与平台企业法律关系不明晰、职业伤害保障缺失等困境。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现有模式及其具体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必须明确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律性质,构建专门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体系,从职业伤害的认定、缴费主体、参保方式、待遇水平等方面实施优化措施,推动数字经济背景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
殷晓琳
兰州工商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101
政治法律
数字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职业伤害保障
《郑州轻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1)
P.50-58,9
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2022B-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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