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证明妨碍规则的实践省思与路径优化OACHSSCD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证明妨害规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权利人举证难、赔偿低的难题,但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效果欠佳。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证明妨碍规则存在不足,导致其存在适用方式启动主体指向不明、适用要件表述笼统难以把握、适用后果易向法定赔偿逃逸等适用困境。欲充分发挥该规则的制度价值,需要结合证明妨碍制度理论进行解构,并借鉴书证提出命令,即从厘清制度功能、严格适用要件、回归法律后果三个维度优化我国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证明妨碍规则,充分发挥该规则所蕴含的司法理念和价值导向。
孟晓丽
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阜阳236037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上海201620
政治法律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证明妨碍规则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6)
P.105-114,128,11
安徽省社科联创新攻关项目“数字化视角下安徽留守儿童校园欺凌防治对策研究”(2023CX529)“安徽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境内访学研修项目”(JNFX2023027)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德才兼备高素质法律硕士培养的教学体系建构研究”(2023jyjxggyjY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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