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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息泄露通知义务及责任——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7条为中心

潘宇

河北法学2026,Vol.44Issue(4):P.175-197,23.
河北法学2026,Vol.44Issue(4):P.175-197,23.DOI:10.16494/j.cnki.1002-3933.2026.04.009

论信息泄露通知义务及责任——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7条为中心

潘宇1

作者信息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7条/通知/损害预防/协同治理/侵权责任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潘宇..论信息泄露通知义务及责任——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7条为中心[J].河北法学,2026,44(4):P.175-197,23.

河北法学

OACHSSCD

1002-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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