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机化学报2026,Vol.47Issue(6):P.303-311,9.DOI:10.13733/j.jcam.issn.2095-5553.2026.06.03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否提升农户自主发展能力?——兼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包容性和益贫性
摘要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功能/农户自主发展能力/益贫性分类
管理科学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马红玉,田金铃,孙琳峰,龚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否提升农户自主发展能力?——兼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包容性和益贫性[J].中国农机化学报,2026,47(6):P.303-311,9.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5XJY048) (25XJY04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3YJA790055) (23YJA790055)
陕西省软科学项目(2024ZC—YBXM—130) (2024ZC—YBXM—130)
陕西省社科项目(2021R011)。 (2021R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