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2007(1)
- 2006(1)
- 2005(1)
- 2004(2)
- 更多...
- 核心收录
-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4)
-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核心)(4)
- 刊名
- 财会月刊(会计版)(3)
- 活力(1)
- 财会月刊(A会计)(1)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
- 语种
- 汉语(5)
- 关键词
-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5)
- 国家税务总局(4)
- 纳税调整(3)
-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
- 债务人(2)
- 主管税务机关(1)
- 企业会计准则(1)
- 会计(1)
- 会计准则(1)
- 债务条件(1)
- 更多...
- 作者
- 张莹(1)
- 李艺纹(1)
- 王丽芬(1)
- 苏强(1)
- 蔡扣林(1)
- 魏光(1)
- 更多...
相关度
- 相关度
- 发表时间
每页显示10条
- 每页显示10条
- 每页显示20条
- 每页显示30条
已找到 5 条结果
- 债务重组中的纳税调整北大核心CHSSCD摘要: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其方式主要有: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对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而税务处理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查看全部>>
- 债务混合重组方式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摘要:所谓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了五种重组方式,其中之一就有“混合重组方式”。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发布了第6号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对这五种方式的债务重组在所得税上做了明确的规定。
- 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及纳税调整北大核心CHSSCD摘要:一、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 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以及将债务转为资本方式清偿债务.依据财税处理相关规定,以上几种清偿债务方式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基本一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新会计准则中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6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的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的金额是相同的,但有时也会出现不一致.
- 债务重组债转股时债务人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北大核心CHSSCD摘要: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6号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6号令》)规定:①债转股时,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②债务人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让步而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准则与税法关于债务重组中所得税处理的差异及调整北大核心CHSSCD摘要:《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简称《准则》)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简称《办法》)在企业债务重组中所得税的处理上存在差异,而这些差异会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不利影响,使财务会计报告恰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依法正确核算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进行纳税调整。本文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