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障碍:原因及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障碍:原因及对策OACHSSCD

Obstacl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文摘要

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时代,知识产权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障碍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基于哲学家波兰尼对编码知识与意会知识的分类方法,可以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即其属性与知识产权法预设保护的对象属性的不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法保护障碍的深层次原因,印证了调整对象决定调整方法的法理.进而,从实证角度分析了知识产权制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中相同的“保护”称谓不同的现实含义,并从不同保护模式与对象不兼容度的角度,讨论了现有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尝试的局限及改进.

向光富;姜黎皓

曲靖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云南曲靖655011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昆明650500

社会科学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障碍本体论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5)

390-395,6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课题(JD12ZD13).

10.7688/j.issn.1674-0823.2020.05.02

评论

您当前未登录!去登录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