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的激励性法律规制研究OACSTPCD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暖的市场化工具,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然而,当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规制中存在立法效力等级低、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法律规范激励性不强等问题。以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现状和需求为视角,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指出激励性法律规制是解决上述问题,激发碳市场活力,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路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激励性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通过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的协同监管模式、完善碳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激励性配套措施、实行差异化风险补偿机制等,激发市场主体和监管主体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减排行为与政府低碳目标的激励相容。
亓颖;闫夏秋;
河海大学法学院,南京211100
政治法律
碳排放权交易碳市场节能减排激励性法律规制
《四川环境》 2024 (001)
P.135-139 / 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金融数据库的公私协同法律规制研究”(21YJC8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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