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模式适用的法律困境与出路OACHSSCD
相比于单元诉讼模式,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力图在一个庭审中实现对两类公益诉讼的合并处理,更易于兼顾公正与效率。但对该诉讼模式而言,其广泛应用受制于正当性依据的缺失。为此,有必要通过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主、环保组织为辅、多元主体参与的诉讼机制,拓展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明确两类诉前程序履行顺序及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规则,协调与完善两类环境公益诉讼的举证规则,细化附带民事诉讼环节适用调解程序的规则,实现对该诉讼模式的优化。
季晨溦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城市创新发展研究所
政治法律
诉讼模式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合并处理正当性依据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2)
P.18-28,11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维护机制研究”(19FXA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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