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制度的基本逻辑和路径选择——以公司法与会计规则协调为视角OA北大核心CHSSCD
利润分配是公司资本制度的关键环节,也是将公司法与财务会计联系起来的重要纽带。当前分配制度建立在资本维持原则下,仅仅依靠账面数额无法保障对公司资产的准确测算,也无法准确判断公司是否具备真实的偿付能力。并且,《公司法》将资本公积修改为可以弥补亏损,或许是在变相允许将股本溢价向股东分配,这可能影响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甚至影响企业的财务运转,需要在会计处理方面进行配套制度的完善。为实现利润分配制度下公司法与会计规则的协调,应降低法定公积金提取上限,并将“历年累计利润”纳入分配范围。最重要的是在资本维持原则的基础上引入偿债能力测试这一套事后规制模式,构建一套具体的指标,是否符合该测试由董事进行判断,给予董事基本的判断标准,综合考量资产负债表测试、现金流量测试、资本充足性测试,完善配套会计规则,并建立起相应的责任体系,要求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董事承担赔偿责任。
曲天明;孙晓彤;
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青岛266061
经济学
利润分配资本维持偿债能力资本公积补亏公司法
《财会月刊》 2024 (014)
P.68-7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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