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应注意的几个问题OACHSSCD

On Recognizing Infringement Business Secret Crime

中文摘要

商业秘密权没有经过审查、公告等行政程序.权利具有主观性、不确定性,其专有性和排他性应受到严格限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阶段.为确认受害人持有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应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评价报告";对有关知识产权侵权对比文书"鉴定报告"的内容也须逐步规范,排除对"不为公众所知悉"内容的鉴定;违法事实证明阶段,应由受害人承担与民诉相同的举证责任,公权力机关仅保障刑事强制措施的合法实施,唯有如此,方可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沈世娟

江苏工业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常州,213164

政治法律

侵犯商业秘密罪检索报告鉴定报告举证责任

《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3)

2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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