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认为,要依法办事,必须对法律的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实施法律监督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他提出,要通过加强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政党、人民群众的监督职能来实施法律监督.
作者:柯新凡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河南,开封,475001
分类: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董必武法律监督体系
刊名:《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1)
页码/页数: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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