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劳动者工资明细的情况,这将直接影响劳动仲裁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接触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伤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等项目的裁决。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论述,根据日常案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种具体的处理意见。
作者:范艳丽
作者单位:开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河南 开封 475100
分类: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用人单位劳动者工资处理意见不利后果
刊名:《创新科技》 2014 (24)
页码/页数:37-38,2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