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利认同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The Rights Recognition of the People's Assessors System in Our Country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缘于缺乏权利认同.究其根本,是由于缺乏权利认同使得义务认同与权利保障的薄弱,导致人民陪审员制度异化为精英陪审、专业陪审和陪而不审.缺乏权利认同有民众观念和制度建构两个层面的原因.在试点改革的当下,人民陪审员制度应当摒弃革命根据地时期政治总动员的方式,转而注重权利保障和权利监督.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利化改造,需要构建立体化的权利认同体系:成为人民陪审员,是公民的普遍性权利;选择、监督人民陪审员,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质…查看全部>>
占善刚;王超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社会科学
人民陪审员制度权利认同制度异化功能扭曲权利化陪审
《河北法学》 2018 (1)
16-29,14
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审判程序违法的类型化处理研究》(17BFX053)阶段性成果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GJ2017B11)阶段性成果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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